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半决赛之路:英雄们为荣誉而战,推动人才兴市战略深入实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展示广大职工精益求精、爱岗敬业的职业风采,为一线工人搭建技能比武、技术创新、技艺展示、技能成才平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现决定联合举办2017年公交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半决赛之路:英雄们为荣誉而战:日照市交通运输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总工会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共青团日照市委员会
日照市妇女联合会
日照广播电视台(集团)
承办单位:日照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莒县汇众驾校
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3日至9月24日
2.地点:日照市驾驶员科目二第九考试场(日照市莒县汇众驾校山东路5号)
竞赛内容
(一)公交驾驶理论知识竞赛(30分)
(二)公交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70分)
具体竞赛内容、标准另发。
参赛人员及报名方式
1.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日照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
3.参赛人员共25人,其中区(县)交通运输系统各选派公交驾驶员5人,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选派公交驾驶员10人。
4.各参赛单位统一组织报名,7月2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市交通运输局。
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符合国家颁布职业标准且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竞赛项目,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合格者(60分及以上)的参赛选手,颁发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前三名选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合格者)晋升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大赛竞赛项目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第1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5000元人民币奖励;第2、3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3000元人民币奖励;第4、5、6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民币奖励。
3.获得大赛竞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技能之星”称号。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分别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推荐申报“日照市技术能手”、“日照市五一劳动奖章”、“日照市青年岗位能手”、“日照市巾帼岗位明星”称号。
(二)团体奖项
大赛竞赛项目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团体参赛选手前三名成绩的总和确定,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
竞赛组织及会务保障
(一)竞赛组织。大赛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和大赛仲裁委员会,名单附后。
(二)会务保障。负责人:李兆欣,成员:周治绪、王录亮、武传胜、来庆新、岳锡山。
任务分配:
1.莒县交通运输局及莒县汇众驾校负责比赛器材、场地的保障。
2.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比赛用车保障。
3.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指定人员负责参赛人员的检查、核对、登记、参赛选手抽签分组工作,负责音响、桌牌、选手参赛证、裁判员工作证、仲裁委员工作证、比赛场地会标条幅的制作、会场布置、医疗保障及与会领导的邀请等工作。
4.裁判员选定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驾培科负责,于9月10日前完成并将名册报大赛组委会。
5.各单位带队、比赛人员就餐(住宿)自行保障。裁判员及保障人员就餐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保障。
6.比赛宣传:联系日照广播电视台具体事宜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竞赛有关事项明确
1.参赛队员统一着公交驾驶员服装。选手一律佩戴参赛证、携带身份证,由裁判员进行选手资格确定后,方能进入竞赛场地。
2.裁判员点到选手编号时,选手须将参赛证、驾驶证交予裁判员检录。
3.选手准备完毕后,向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许可,竞赛开始计时。完成竞赛项目后,选手向裁判员报告,计时结束。
4.选手在项目成绩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开竞赛现场。
5.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市交通运输局拟于9月16日组织比赛人员熟悉车辆、场地训练。
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权归2017年日照市公交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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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电视生活·海洋频道
《日照大交通》
周一至周六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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